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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看到民間大型公司大張旗鼓,高薪聘請公部門高階退休官員的新聞;本來有能力的人,受到公私部門爭攬,無可厚非!像台灣警政部門的頭頭,一退下還來不及休息,就走馬上任民間保全公司的老董;而消防署長轉任民間石化大廠擔任頭頭等已有甚多例子。但,公家與民間部門經營理念,實在存在著天南地北的差異,賺錢與花錢的態度也完全不同!想想,一個人果真能很快轉念與適應於公、私部門間的不同思維與環境,那必然具有高度天份!…這可不是浪漫的事,也不一定就會有漂亮的結局。

 

記得,有家石化大廠花大錢力邀退休的消防署長,後來據雜誌報導,是用來當門神,護航集團不合規定的消防設施與例行消防演習,而不是大家認為要借重提升廠區的消防能力;此外,自己曾經服務過的大公司,當年同樣高薪挖腳公部門的建管人員,目的一樣是用來打通人脈,而不是提升企業內部的建築法規檢討能力!

 

平心而論,公務人員有國家保障任用,由國家稅收支付薪餉,花的錢也是國家的預算;但私部門可要自己想辦法獲利賺錢,自立更生!論賺錢的事,民間公司培養出來的人才,必然比公務人員精明、耐操與好用,那麼民間大企業聲勢壯大地力邀高階公務人員轉任,是要如何幫忙企業獲利呢,相信雙方都會有一大煎熬吧!

 

…此外,高階公務人員退下來,同時具有終生俸,又佔民間部門的工作職缺,一人雙餉,社會觀感似乎也不大好,…這又是台灣希臘化的另一個課題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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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劉憲宗建築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