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蘭嶼有很多當地動植物特有種,又有獨特於台灣本島原住民族的達悟族,從1895年日治時代開始進行台灣全面調查時,就已肯定蘭嶼的獨特性。

 

...是否應該推動蘭嶼成為人文與生態的保育區呢?至少將她提升為台灣全民的文化資產、全民的公共財!當然,同時也應該給予當地更多的文化與生態的補助資源。

 

進而推動蘭嶼的生態旅遊,成為深度的人文與生態之旅,吸引更多國內外人士;而不是今日這般,只一再庸俗化地消耗蘭嶼而已啊!

 

...長期來一直很希望前往蘭嶼體驗達悟族的半穴屋與拼板舟,但一想到蘭嶼的機車旅遊模式及庸俗化的熱門套裝行,...現在又看到瑞明兄第一手資訊---亂與不環保的蘭嶼 !更令自己退怯了。

 

...全台灣獨特人文與生態中的獨特,就在蘭嶼!怎會淪落至今日這般呢?...還是寧願把印象停留在日治文獻中---獨特、豐富、自然與美麗的蘭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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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劉憲宗建築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