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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3年花蓮酒廠,前身由宜蘭振拓株式會社於花蓮港廳花蓮港街,租地1520坪所成立的花蓮港工場,以製造紅酒、米酒為主,直到1922年台灣實施酒類專賣,改由台灣總督府接管,國府時代再更名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花蓮酒廠。
1944年,二次大戰末期,盟軍大肆空襲台灣本島,有三分之二遭受嚴重損害,國府接收復建後依舊維持其釀酒功能,直到1988年結束舊廠業務、將廠房遷至美崙新廠;
舊酒廠土地閒置十多年後,由文建會在2012-2015年之間重新整理、規劃為花蓮創意文化園區,為所屬五大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之一,全區四公頃涵蓋26棟老廠房與倉庫,園區空間包括展覽、演出、餐飲、特色產品等各項人文藝術。...近年來台灣各縣市出現各類文創園區,顯現政府重視文化創意,但硬體背後的軟體孵化與經營才是另一項重大考驗的開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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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劉憲宗建築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